南通市通州灣示范區法院家紡城巡回審判點設立律師駐點調解工作站,充分發揮律師在化解知識產權糾紛中的重要作用,構建具有南通特色的知識產權糾紛調解機制。
一是融通合作夯實基礎保障。成立南通市知識產權案件律師調解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工作職責和議事規則,負責知識產權糾紛律師專職、兼職調解員的聘任管理、日常管理、業務指導、業績考核、通報統計等工作。出臺《關于共同推進知識產權案件律師調解工作的實施意見》,從律師調解員任職條件與聘任程序、調解范圍,調解工作流程和收費標準等方面,推進工作站高效運轉。將律師開展知識產權案件調解經費列入政府財政預算,專職調解員參照駐法院專職人民調解員標準發放勞務報酬,兼職調解員按150元/件的標準發放調解成功的個案獎補。
二是專業隊伍提供精準服務。律師駐點調解工作站設置在通州區川姜家紡大市場,依法承擔涉及通州區川姜家紡市場和海門區疊石橋兩大家紡市場的知識產權案件的調解和訴訟對接。優選政治素質好、職業道德素養高、職業經驗豐富、群眾工作能力強的23名律師組建南通市知識產權案件律師調解員隊伍,擔任專職或兼職調解員,為全市范圍內具有知識產權案件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立案前委派和立案后委托的,且屬于其受理管轄范圍內的知識產權民事糾紛,開展駐點或在線調解,促進糾紛和諧解決。
三是科學研判推動長效發展。建立例會研判機制,通過季度例會總結工作站運行情況,加強信息共享,共同商討調解工作中遇到的疑難復雜問題和解決策略,優化訴調對接機制,會議情況形成會議紀要報領導小組[中法網]。領導小組根據工作站實際運行情況定期研判、協調知識產權案件調處工作,及時優化完善工作站運行制度,為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提供有力支撐;定期并對調解工作站運行情況進行評估、對律師調解員履職情況進行考核和通報、對律師調解工作中表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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